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行为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
春节前夕,互联网上流传香港艺人陈冠希与多名女艺人的“艳照”,而且这种赤裸裸的“艳照”在部分网民中开始传阅,给社会风气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吉林、北京、广东等地警方先后就此从不同角度发表看法,公众查阅和传播“艳照门”图片很有可能就触犯了法律。昨天,海南省公安厅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严禁公众查阅和传播“艳照门”图片,否则很有可能就触犯了法律。
传播淫秽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可判无期
昨天下午,海南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负责人陈汉荣副处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色情等信息。
陈汉荣副处长说,2004年9月6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利用互联网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该司法解释规定,以牟利为目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具体规定为,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20个以上的;淫秽音频文件100个以上的;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200件以上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1万次以上的;注册会员达200人以上的等,方式包括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
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其数量达到牟利性2倍以上。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可处3年以下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10年以上,甚至是无期徒刑。陈汉荣副处长说,从此可以看出,国家法律对此处理是比较严厉的。
查阅“艳照”很有可能触犯了法律
对于目前议论纷纷的“网民看‘艳照’是否违法”的问题,陈副处长表示,吉林警方的提醒是有法律法规的依据的。不过他表示,”看‘艳照’是否违法”要看具体情况。
陈副处长告诉记者,1997年12月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也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信息,如果违反此办法也将要受到相应的处罚: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1.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副处长表示,看和查阅是两个不同程度的概念,查阅带有主观意向,如果是无意中看到,情况就不一样。但是,公众在网络上发现相关的淫秽、色情等视频、图照、音频等文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警方也提醒公众,不要浏览相关淫秽、色情的电子信息,也不要将淫秽、色情的电子信息传给他人,否则很有可能就触犯了法律。
海南警方已展开大规模网络清查
据陈副处长介绍,淫秽、色情等视频、图照、音频等电子文件,主要存在于一些网站的论坛、博客等,从今年1月份开始,我省公安机关将按照国家多部门的统一部署,安排专人对省内各网站存在的不良信息展开大规模的专项清查整治,“网络警察”也24小时进行监控,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将坚决严厉打击查处。
记者调查:浏览过“艳照”者称“很震惊”
“艳照门”事件在网络媒体的大肆渲染下,极大地吸引了市民特别是年轻市民的眼球。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年轻市民,年龄都在35岁以下。对于“艳照门”事件,他们都在媒体上看到该报道,大部分人曾想办法通过各种途径浏览“原始艳照”。
记者采访了3位大学生,刘同学和王同学是海南师范大学新闻系大四女生,她们均表示,报道一出来后她们就浏览过“艳照”,“都是男生给我们传的,他们对网络比较在行,听说是从国外网站上下载的。”对于身边的其他女生是否看到,女生小刘表示,“看过原始照片的女生应该不是很多,因为原始艳照在网上不容易搜索到。”海南大学计算机系的男生赵同学则表示,他们班上的大多男生看到了,“有同学从网上下载了,就会打包传给自己比较要好的朋友等,下载这个并不难。”
浏览过“艳照”的大学生都一致称“很震惊”,“这些艳照对于中小学生肯定不好的,我们没有想到照片这么露骨,不过也让我们看到了明星的另一面。”
记者采访的4名在机关上班的公务员,他们其中两人表示并没浏览过原始艳照,因为“搜索不到”,但曾试图搜索过,“网络上天天都有跟踪报道,我们也很感兴趣。”而在白领群中,记者采访到的3名白领中有1人浏览过“一整套的,400多张。”对于这些“艳照”所带来的影响,他们均表示,“感兴趣就去搜索下,看过也就算了,对成年人来说影响不大。”
府城部分网吧抵制下载艳照
“艳照门”事件发生后,不少网友纷纷在网络上浏览或下载“艳照门”事件中的图片以满足猎奇心理,其中网吧成为网友传阅艳照图片的主要场所之一。记者昨日从海口市府城地区部分网吧获悉,府城部分网吧业主在发现这一情况后主动联名抵制艳照的下载和传阅,以净化网吧上网环境。
据了解,“艳照门”事件后有一些网友通过早期下载或小范围传阅,从互联网上下载了不少“艳照门”图片。府城地区的部分网吧主机内近来均有发现有上网者通过访问一些论坛和下载网站下载了部分这类图片。在获悉浏览“艳照门”图片可能违法后,府城部分网吧业主立即警觉起来并对这些不雅图片进行清理。位于海口市忠介路的府城超能网吧负责人林先生昨日对记者说,前几日发现网吧内有网友下载艳照后,该网吧立即对艳照进行清除。此外,府城地区至少有6家网吧在林先生的倡议下已经做出了类似的举措,发现有艳照保存在服务器或电脑硬盘上便立即删除。记者了解到,在得知浏览传播艳照可能违法后,海口市的部分网吧业主也表示支持共同抵制。
海口市琼山区文体局欧副局长表示,网吧业主们共同抵制艳照的动作,从一定意义上起到了净化网吧上网环境的积极作用。此外,文化部门呼吁更多的网吧也行动起来抵制这些不雅照片,网民们也不要浏览或传播这些艳照。
北京警方:传播200张以上“艳照”者将获刑
昨天,北京市公安局表示,传播200张以上“艳照”者将获刑。对于艳照的标准,民警表示对隐私部位作出马赛克处理的照片不属“艳照”范围。
北京市公安局首次明确表态,向朋友赠阅“艳照门”图片系违法。如果是通过网络打包传播,且数量在200张以上,赠与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传播这些图片,百度日前被点名批评。据悉,包括北京警方在内的全国各地警方,均已开始对网络上的“艳照门”图片进行全面清查。
国内警方开始清查“艳照”
日前,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召开会议,就“艳照门”事件进行评议。百度网因传播相关照片,被点名批评。为此,评议会责成百度网通过媒体就其造成的危害向社会公开道歉。
记者了解到,数百张“艳照”上网后,包括北京警方在内的全国各地警方,均已开始对网络上的“艳照”进行全面清查,并关闭刊登这些照片的网页。
赠“艳照”超200张将获刑
记者经过网上搜索后发现,目前,无论是在百度、谷歌等大型网站,还是一些小型的论坛上,已极难找到不做任何处理的“艳照原图”。于是,个别市民便从朋友处“借阅”照片观看。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民警上午明确表示,即使不以牟利为目的,向朋友赠阅“艳照门”图片,或将图片挂到博客、论坛上,都涉嫌违法。警方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传播者的责任,对其处以治安拘留15天以下的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利用聊天室、论坛、OICQ、电子邮件等方式,传播属于淫秽图片的“艳照”200张以上,或传播到网上使点击数达到1万次以上的,传播者将被追究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刑事责任。
明知他人实施上述行为,仍为其提供通讯传输通道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艳照”打上马赛克不算淫图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民警告诉记者,所谓淫秽图片,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淫秽性图片。那些已经在隐私部位作出马赛克处理的照片,不属于淫秽照片。
据悉,“艳照门”事件中被曝光出的照片,总数远远超过200张。如果直接打包将“艳照原图”全部发送,显然已达到构成犯罪的标准。
警方提醒发现“艳照”应报警
市公安局网监处民警表示,如果网友在网上发现“艳照”,可点击新浪、搜狐等网站上的“网络警察”图标,向警方提供网址。
接到报警后,警方会经过核实判断后,采取删除等下一步举措。
同时,警方通过媒体呼吁,希望上网市民及时向警方反映情况,以免不良照片流入到青少年手中,造成恶劣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