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2007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

来源:儋州市政府网  作者:市信息中心管理员  编辑:周传锐  Tags:儋州  招聘  中学教师  

日期:07-12-14 12:08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口齿清晰。
  2、公开招聘的50名(普高师范类本科生)和20名(普高非师范类本科生[一本生])的中学教师:
  (1).应具备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师范类须专业对口,非师范类专业相近,且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如是在职教师的,男45岁(1962年12月以后出生)以下,女40岁(1967年12月以后出生)以下,招聘后,经对方同意办理调动手续;
  (3).硕士研究生、双学位大学本科毕业生、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公开招聘的66名我市生源考入普高师范院校(毕业后回我市人事劳动保障局报到的04-07年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证,专业对口且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公开招聘的10名职校专业教师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或全日制大专学历且持有国家人事劳动部门颁发的中级(含中级)以上技能证书,或全日制中专学历且持有国家人事劳动部门颁发的高级技能证书;有3年以上职业教育教学经验者或"双师型"人才,可优先考虑。
  5、公开招聘的104名06、07年术科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证,且持有中学教师资格证。
  五、相关待遇
  1、公开招聘的普高师范类或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职校专业教师,其待遇按照我市07年招聘教师的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月薪1015元)。
  2、公开招聘的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及术科类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其待遇按照我市07年招聘教师的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月薪655元)。
  六、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儋州市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应聘资料包括: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大学历年成绩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外语及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及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应聘者如已婚的,考试入围后,须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凡违反计划生育的一律不得报考;报名者本人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并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1、报名时间2007年12月11日至22日。从该方案公示之日起开始报名。
  2、报名地点:儋州市文化路120号(原教育局三楼会议室)。电话:0898-23381754
  3、报名费:150元。
  (二)资格审查: 由报名资格审查小组,在报名时现场审查。本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审查后,审核人务必在考生相关材料上签名,以示负责。
  (三)招聘录用:
  1、招聘的10名职校专业教师,由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自行安排考录。
  2、招聘的104名术科类小教大专毕业生,沿革05-07年以来免试免考直接分配的做法,安排到乡镇缺编中学任教。
  3、招聘的50名师范类本科毕业生、20名普高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一本生)和66名普高师范类专科毕业生,一律参加笔试。具体作法参照《关于儋州市2007年公开考录聘用中小学教师的方案》(儋教字[2007]16号)文执行。
  (1)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07年12月25日8:30-11:00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地点:市第一中学
  笔试内容及分值:教师法、教育法、新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30分);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及新课程改革(考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走进新课程》一书)的基本内容(20分);2007年1月-2007年12月国内外时事政治(10分);作文(40分)。
  (2)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根据各招聘岗位数拟定聘用对象,上报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审定。
  (3)审定后的招聘对象网上公示。
  4、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将拟招聘的人选在网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录用管理
  1、 实行试用期制度和聘用合同管理。
公开招聘的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市教育局和所在学校对招聘的人员进行考核,不胜任相应聘岗位的,予以辞退;胜任相应聘岗位的,按照有关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所在学校签订全省统一制作的《海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合同约定基本服务期限三年以上。
  2、实行岗位管理。公开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应在教学第一线,不得在其他岗位进行使用。
  3、实行学年度考核管理。公开招聘教师的考核评价,按照《儋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执行。
  4、学校与公开招聘教师之间出现解聘、辞聘、续聘、终止合同、变更合同内容等情况,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聘用制管理规定办理。
  八、其他
  1、应聘人员报名后,凡未按招聘程序及时提供相关材料,未按规定参加考试者,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2、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3、此方案解释权归儋州市2007年招聘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儋州市教育局   儋州市人事劳动保障局
  二00七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