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在这个日子即将到来之际,今天下午,由省妇联、省民政厅和省救助管理站联合创建的我省首家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在秀英区海商路6号的省救助管理站内成立。
据介绍,庇护中心将对在庇护期间的被庇护人员进行统一管理,为其提供基本的吃住和安全保障;对被庇护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其维权意识与反对家庭暴力的能力,并指导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被庇护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和法律帮助。除此之外,不提供其他形式的经济救助。庇护时间最长为一周。
据了解,请求庇护的主体必须是妇女与儿童,并且必须有正在遭受严重家庭暴力的客观事实,其他任何情况庇护中心将不对其提供庇护;请求庇护人须提供由其或侵害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暴力侵害证明;请求庇护人须是在当地除侵害人以外无其他近亲属或在当地无其他居住地的主体。
该庇护中心可同时容纳60至100名妇女儿童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