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省纪委以理顺工作关系、提高监督效能、推进工作落实为原则,从改革基层纪检体制入手,以点带面,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机制,取得了不少新的经验。
构建农村基层纪检新体制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现行的农村基层纪检体制机制暴露出一些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省纪委在澄迈县改革双重领导制度,大胆调整精简乡镇纪检机构设置,分片向乡镇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起了“县纪委强化领导、派驻组实地监督、镇党委直接负责、纪检委员具体落实”的新体制。
东方市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通过明确划分双重领导职责,整合乡镇纪检监察人员力量,建立了“坚持双重领导、明确划分职责,坚持专兼结合,综合使用力量”的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新机制。
省纪委还在昌江黎族自治县探索在村党支部设纪检监督小组,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监督网络;在白沙黎族自治县试行司法助理员由乡镇纪检委员担任,解决司法调解和纪检工作薄弱的问题。
2006年5月,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村级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配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村党支部(党总支)必须按照党章规定配备纪检委员,全省各村级党组织(包括农垦系统)共配备纪检委员7906名。
实行村级干部述职述廉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今年4至6月,省纪委又在澄迈县开展了农村基层干部述职述廉试点工作,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逐步向村级延伸。
澄迈县农村基层干部述职述廉工作试点取得了预期成效:一是基层民主监督意识得到了增强。干部述职述廉,群众质询、评议,村干部与群众在互动过程中实现了沟通和了解,调动了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二是促进了农村基层干部的作风建设。在“双述”中,村干部将履行职责、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对村干部是一种有力的推动,同时,也能增强村干部对自身行为的约束力,有效地防止和克服作风不民主、盲目蛮干等不良行为。三是深化了村务公开。农村基层干部述职述廉成为村务公开的推动器,村务公开由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转变,由结果公开向全程公开发展,推进了民主管理。
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日前已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县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在全省推广澄迈县农村基层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认真开展农村基层干部述职述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