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琼办发[2007]36号发出通知,通报2006年度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结果。
通知说,2006年,各市县党委和政府按照“一省两地”和“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发展战略,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大社会投入,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进步。经省统计局组织相关部门对2006年度各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进行量化计分考核,省委、省政府决定对综合得分高于全省平均分的市县予以表彰奖励。授予三亚市2006年度海南省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一等奖;授予澄迈县、海口市2006年度海南省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二等奖;授予昌江黎族自治县、文昌市、白沙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定安县、万宁市2006年度海南省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三等奖。
给予获得2006年度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一等奖的三亚市党政领导一把手个人各3万元和领导班子集体20万元奖励;给予获得二等奖的澄迈县、海口市党政领导一把手个人各2万元和领导班子集体15万元奖励;给予获得三等奖的昌江、文昌、白沙、陵水、定安、万宁等市县党政领导一把手个人各1万元和领导班子集体10万元奖励。
同时,给予获得2006年度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先进市县差额财政转移支付奖励。给予获得2006年度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一等奖的三亚市154万元财政转移支付奖励;给予获得二等奖的澄迈县121万元、海口市121万元财政转移支付奖励;给予获得三等奖的昌江黎族自治县110万元、文昌市109万元、白沙黎族自治县97万元、陵水黎族自治县96万元、定安县96万元、万宁市96万元财政转移支付奖励。
2006年度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结果,相应列入2006年度各市县领导班子各成员年度政绩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