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旦净末丑与琼剧的行当体制

来源:琼林苑  作者:网友提供  编辑:激情夜舞  Tags:行当体制  

日期:07-06-02 09:40 

  戏曲行当,又叫戏曲脚色,是中国戏曲特有的表演体制。由于中国戏曲的程式化特点,戏曲在表现生活的时候,便刻意将人物归入生旦净末丑等几种类型中。戏曲行当的本质,是对生活内容的系统性的艺术夸张,体现出的是我们民族独特的戏剧美学趣味。行当的程式化,不但使戏剧性格类型化,而且也将表演技巧程式化。在戏曲行当中,寄寓着的是人们对于剧中人的性格、年龄、身份、地位、性格、气质等的理解以及人们对剧中人的美学评价。
  戏曲行当体制的建立,是在宋元南戏中,由于表演艺术的发展,过去专事滑稽调笑的副净副末等戏曲主角,在这时让位于生旦,从而使正面人物成为戏曲舞台上的演出主体。不过,戏曲的行当艺术只有在弋阳腔的繁荣和演变中,才出现了全面分化。此时,不仅行当严格依据人物的性格类型来分类,而且每一行当类型中还细化出若干分支。正是在长期的戏剧演出实践中,戏曲选择并确定了行当体制。
  如果自公仔戏算起,琼剧行当的历史至少可以推到“手托木头班之演唱”的元代。但是,对琼剧产生影响的不仅有木偶戏,而且还有宋元戏曲。不少琼剧老艺人根据世代相传的说法,认为琼剧的行当体制来自南戏。他们认为,不但早期的琼剧行当与古梨园戏相同,就是现在的琼剧行当,也与南戏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早期琼剧的行当主要是生旦净丑四大类,发展到清末,才形成生旦净末丑五大台柱的行当体制近。代以来,由于受京剧和粤剧影响,琼剧的行当体制发展得更加全面和完善。
  在琼剧的行当分类问题上,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以海南省琼剧院“琼剧概貌”一文为代表,认为琼剧可分为生旦净末丑杂六大类:“琼剧行当配套齐全,分工合理。分生、旦、净、末、丑、杂等六大台柱。”第二种观点也认为琼剧的行当体制分为六大类,但认为这六大行当是生、旦、杂脚花生、净、须生、婆脚。第三种观点以海口市琼剧团“琼剧的始源”一文为代表,认为琼剧行当可分为五大类:“分为生、旦、净、末、丑,各行当都有丰富的唱做艺术。”
  对于上述三种观点,我们认为,前两种观点过于求全,而显得繁杂。第一种分法追求多样,但不符合琼剧的实际。特别是杂行,在元明清戏曲中只是群众角色,在今天的粤剧中与京剧的二花脸相似,实为净的一个分支,与净很难划清界限。第二种观点尽量从琼剧行当的实际出发,但太过于细密,与中国戏曲现行的行当体制不能协调。特别是须生、杂脚、花生、婆脚等,完全是海南话的脚色称谓。比较而言,我们认为,第三种观点较为可取。也就是说,琼剧的行当是以生、旦为主体的由生、旦、净、末、丑五大类组成的行当体制在每一行当之下,还可以进一步细分出若干类脚色。由于琼剧的源流较为复杂多元,根据源流和表演的不同特点,琼剧又被分为文、武两大系统。因此,在每一行当中,可以再按文、武来划分,从而使琼剧的每一行当中都有了文行和武行两支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