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自1999年以来,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调整了7次,月人均增加436元,为促进改革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经济较快发展的情况下,适时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保障水平,使离退休人员真切地感受到自己能够分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这位负责人表示。
经过连续上调,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标准从1999年的不足500元,提高到2007年的超过900元。根据国务院决定,从2008年至2010年,连续3年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的幅度高于前三年的水平。
这位负责人表示,经过不懈努力,基本养老金发放已连续3年全国当期无拖欠。(记者刘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