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海口市教育局了解到,根据海口市政府批准的《海口市2008年秋季中小学招生计划和方案》,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将于8月1日起登记报名。在开学报名来临之际,市教育局就市民关心的招生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范围如何划定?
答: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的相关规定及海口市教育资源整体配置的实际情况来划定各校的招生范围,划片的依据主要有三个原则:一是考虑片区内人口的实际情况;二是考虑学校的实际情况;三是考虑流动人口的不确定性。任何一所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都只能是相对就近入学,并不是离哪所学校更近就一定要就读哪所学校。另外,市教育局每年会组织调研小组进行实地调研,根据各校范围内的人口变化及学校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并提出招生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问: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的入学范围如何界定?
答: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的入学范围就满足三个条件:1.以父母(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居住地为准;2.租房居住的应有市房管局认可或符合有关法规的房屋租赁合同(落款时间应为2007年8月1日前),所租住房屋应为本人与父母(法定第一监护人)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居住时间原则为一年以上(学校有权要求家长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3.租住时间不满一年的由所属范围的学校进行登记,学校根据学位,依租住时间的长短顺序安排,居住时间相同的依报名登记的时间顺序安排;学位不足的,由学校造册送上级招生部门协调解决。
问:新生登记报名需持哪些证明?
答:有本市户籍的,持父母(法定第一监护人)和子女(被监护人)的本市常住居民户口簿以及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市房管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所属范围的中、小学登记报名。无常住户籍的,父母(法定第一监护人)持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市房管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居住地所在社区、派出所出具的租房者与适龄儿童关系的证明,到所属范围的学校登记报名。
问: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身份如何界定,是否能免收借读费?
答: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需满足四个条件:第一,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第二,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第三,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进城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第四,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市、区政府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且办理暂住证或办理暂住IC卡,不属于办证(卡)范围的,须有申报暂住登记。满足上述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时,在居住地的划片范围内的学校上学免收借读费。
问:义务教育阶段能否接收借读生,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能否接收借读生,关键要看对范围内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全部安排之后是否还有学位,如果仍有学位,可适量招收本校借读生(无海口市常住户籍的学生或不属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借读生的招收,可先由家长自愿申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提出录取名单,造册上报招生办审批(市直属学校报市招生办,区属学校报区招生办)。借读生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办理,并报物价部门审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