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海口市中招办公布了四所市属重点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在中考总成绩等级分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办法,其中,海南侨中、海口一中、琼山中学和海口实验中学的录取办法由学校自行制订,一般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由海口市中招办制订。
重点高中的录取大多是比较星数和等级,星数多等级高的优先录取,之后比较综合素质评价以及奖励的名次高低和特长等。
一般普通高中新生在同等情况下的录取顺序是按等级分的高低和综合素质评价,以及参加各类比赛获奖的级别高低、数量多少来录取。
此外,海口市中招办还公布了关于四所重点高中20%扶弱指标的录取办法,明确扶弱指标必须是从初一至初三都在现毕业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正取生录取后,根据本人志愿和到校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达不到50分的取消其到校生录取资格,其指标由海口市教育局招生办掌握。在同等条件情况下,按海口市中招办《关于考生总分优惠加分总星数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办法》执行。
海口市教育局强调,在录取过程或录取后,如群众反映学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该生的指标生录取资格,并在该校中考生中按分数高低顺序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