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中城商城起诉政府未落实

来源:海南经济报  作者:王辉  编辑:李华桓  Tags:中城  商城  政府  

日期:08-07-29 11:14 

  政府“爽约”商城成违建
  位于国贸玉沙路上的中城商城加建至五层一事引起各方关注。海口市城管执法局表示,2007年8月13日曾对海南中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但由于中城公司向法院起诉后,法院判决取消了处罚决定。海口市城管局表示一直在依法行事。而中城公司认为,此事是海口市政府未落实承诺导致的后果,公司不能因为政府工作原因蒙受巨额经济损失。

  海口城管:违建处罚没商量
  据海口市城管执法局法规科负责人介绍,中城商城加建楼2006年12月经龙华城管执法大队查处并移交海口城管执法局。海口市城管执法局于2007年8月13日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其理由是海南中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报建、规划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中城商城四楼顶层加建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224.43平方米,工程造价为24.95万元人民币。在第五层加建655.83平方米,违建部分已封顶,工程造价为13.3万元人民币。该局限期海南中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20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将中城大厦恢复至规划许可的状态。逾期不拆除,海口市城管执法局将依法强制拆除。同时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违法建设工程造价38.25万元的20%罚款,罚款总额为7.65万元。

  中城公司:原规划可建六层
  接到海口城管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海南中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龙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中城公司有关人员称,他们于2001年通过法院竞拍方式购得海口市金贸区南部A9小区7.39亩土地,并在2002年5月经海口市规划局审批,同意建中城商城项目六层,总建筑面积为11475平方米。在完成中城商城四层框架时,规划局才接到市政府部门通知,要求对金贸区进行全面改造。因此,海口市规划局紧急要求中城公司停工缓建,等待规划方案出台后再按新标准实施。
  随后,根据市领导的指示,海口市规划局多次召开该片区业主参加的协商会,要求各单位服从市政建设的大局,按新规划重新调整设计方案施工,并说明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市政府给予中城公司十亩土地补偿和免交报建费。但是,由于他们已按原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完成了建筑框架主体结构,无法按三层修改,只能在四层基础上按新规划调整外观造型设计方案施工。之后,海口市政府也未落实给十亩土地补偿和免交报建费的承诺。

  龙华法院:撤销处罚决定书
  针对海口市城管执法局和中城公司诉求,龙华区法院于2007年11月20日撤销海口城管执法局于2007年8月13日向海南中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龙华区法院认为,中城公司在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后,进场施工建至第四层,当时的施工行为并不违法。后来因规划调整,原海口市城市规划局将中城商场项目变更为地上三层,面积为6000平方米。虽然是城市规划局依法行政,但其对中城商场的规划调整,造成中城商城项目的建筑面积减少5475.2平方米,导致中城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应给予合理补偿,同时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