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建委发布消息,北京的住宅公共维修基金六层及以下的住宅按照每平方米100元交存,六层以上的住宅标准为每平方米200元。与北京新确定的标准相比,海南省实施的新标准怎样?为此,本报记者先后走访了房地产主管机关、售房企业和一些正在购房的消费者。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我省的住宅公共维修基金自今年2月份实施以来,新标准为每平方米60元。与北京相比我省的标准明显较低。卖房者和买房者的反应也均一致对此新标准表示欢迎。在商品房购销交易中,这种卖房者和买房者“少交某项费用同时表示欢喜”的现象在业内并不多见。
算个小账
建设部和财政部去年年底发布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今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即公共维修基金),首期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而以往,则是按照购房款2%至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此项费用的。
我省在今年2月份以前,买房者交纳公共维修基金的标准一直按电梯房交纳总房款的3%;非电梯房交纳总房款的2%计算,而2月份以后确定的新标准是按每平方米60元计算。记者为购房的消费者算了一笔账,如果买一套100平方米的商品房,假设每平方米的售价为4000元,按老的计算标准总房款为40万元,那么如果消费者购买一套电梯房,则需交纳公共维修基金为1.2万元;如果按新规定的计算办法,则只用交6000元,老百姓在此项费用上省了不少钱。
销售商认为是“利好”
记者先后到几家房地产企业进行实地采访,业内销售人士对此看法趋同。海南华荣府小区的销售主管傅春燕表示,作为房地产销售企业,他们对此项价格的调整表示欢迎。
海南富迪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销售顾问刘维小姐认为,其实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款与房屋开发和销售企业的利益和收入并无关系,此项费用是向购房者收取,最终要求用之于购房者的住宅公共维修的。我省今年按建设部要求将此项费用大幅调整,当然会对商品房销售产生“利好”,所以他们也对此项调整表示欢迎。
买房者表示欢迎
记者在一家售楼处遇到了正在为孩子买房的孙医生,他表示他和销售员还未谈到维修基金的事,如果不是记者提醒,由于是首次买房,他还真不知道大幅下调基金的事,他听清记者的计算后,表现出喜悦之情,“便宜了万八千的,当然好”!
一对正在选房的情侣表示他们将于今年“十一”结婚,在得知基金调整的情况后,他们认为这对于他们这种情况特别有意义。因为他们为结婚勉强凑出的购房款中,有一部分还是借的,如果他们的购房首付能省上几千元,对他们这种打工一族来说,也算减轻了一点压力。
房管部门认为调整较合理
记者为此也走访了海口市房管局物业科的陈海波科长,陈科长表示,我省已按建设部的统一要求实施了每平方米60元的新维修基金首次收取政策。相对此标准,老的2%-3%的标准有其不合理性,收取的此项费用显得偏高。今年新规定的实施,是经过研究论证得出的,使此项费用的收取更趋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