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近253家单位4500人申报

来源:三亚晨报  作者:李晓刚  编辑:李华桓  Tags:廉租房  单位  申报  

日期:08-05-21 07:49 

  到5月15日止,三亚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结束申报,经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初步统计,近253家单位4500人申报,其中包括20余家的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和教育系统。
  负责办理申报统计的工作人员说,自4月7日开始办理申报之后,立即引发了众多市民的广泛关注,纷纷致电了解三亚经济适用房以及廉租房的申报条件,以及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等细节问题。与此同时,不断有单位和个人前来进行咨询,门槛差不多被挤破,后经过研究,决定把办理申报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时间延长15天,历时38天时间。
  在申报过程中,工作人员已经做好个人档案登记、一户一档(装档案袋),并写明单位和个人姓名,编写档案序号;同时,对申报廉租住房保障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单位或居委会实地丈量个人住房面积,并将家庭人均住房8平方米(含8平方米)以下的,和家庭人均住房8(不含8平方米)~13平方米的个人材料分类归档;申报材料完善后,由单位或居委会统一将申报材料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并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初步审核登记的个人档案,对符合条件的,经最后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实行轮候方法申购(租)住房。
  据介绍,按我市今后5年内经济适用房供应总量(22万平方米)和分期分批建设供应的原则,2008年,我市按目前需求首批须建设经济适用房2万平方米,计333套(每套60平方米)。我市市区内符合廉租房保障标准对象为2114户(含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55户)。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我市廉租房保障方式如下:全市2114户廉租住房保障户中,813户(家庭人均住房均在8平方米以下)实施租赁补贴;剩下的1301户计划进行实物配租,每户50平方米,共需新建廉租住房面积6.5万平方米。1301户中,480户廉租房可由红沙经济适用房小区提供,另821套廉租房从今年计划开发的原水泥厂住宅小区中给予解决。根据上述住房保障计划,达到了今年省给我市下达的住房建设保障任务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