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哪家房产公司的董事长这么说,情有可原。人家追求的就是效益和利润。但陆志远是一市之长,居然说出“贱卖房子就是犯罪”的话,就很值得警惕。我说他这个市长,有沦为房产公司董事长的嫌疑。
市长是什么的干活?他是一个市的行政首长。他的职责,应该是这个市所辖范围内的老百姓的吃喝拉撒、衣食住行,老百姓的这些方面改善了,生活过好了,他这个市长就算尽到责任了。当然,让老百姓住有所居也是他的责任,但房子价格能不能贱,贱到什么程度,则不是他能决定的了的。换句话说,房子贱了,他治下的老百姓才能住有所居。从这个意义上,房子被贱卖,他这个市长应该高兴才对,因为这样就能加快群众住有所居的速度。市长对待贱卖房子的这个态度,其实就把自己推到了房企老板的位置上。这是典型的“角色错位”。
一般人“角色错位”,没什么大不了的,有时候甚至还是自己改变人生的机会。比如一个农民,他可以想象自己成为个体户,说不定他还真就成了个体户了;一个下岗职工,他可以想象自己成为老板,说不定经过努力他还真就干成了一番事业;一个中学生,他可以想象自己成为科学家,说不定日后他还真就在某一个领域会有所建树。甚至一个乞丐,他都可以想象自己成为富翁,只要努力奋斗,说不定他就能成为富翁。但就是市长不能把自己摆在房产公司董事长的位置上,甚至连想都不能这样想。
市长成为房企老板,对房产企业来说是福音,而对老百姓来说则是个祸害。为什么这么说?一旦市长成了房产董事长,他的市长的本职工作就会荒废,他就会不务正业。一个地方的政府首长不务正业还得了?他的手下就一定会效而仿之,老百姓的吃喝拉撒就没人问了。同时这个地方的房产就只能升不能跌。市长说“贱卖房子就是犯罪”,哪个卖房子的还敢贱卖?如此一来,卖房子的卖不掉,有价无市;买房子的买不了,兜里没钱。虚高的房价不与成本挂钩,而靠市长“犯罪论”挺着,如此恶性循环,这个地方的房市,乃至整个经济都会很危险。
房价是涨是跌?一方面受成本制约,另一方面受供求关系影响。不论是什么市场,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虚高的价格终究要回归成本,供过于求也有下跌的那一天。任何商品,都是涨涨跌跌,有涨有跌。还没听说过市长能给房子定价的。不知道三亚市长陆志远先生,对自己的职责是否明白,对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了解多少?